為獎勵本校教師教學卓越之貢獻,肯定其在教學上的努力,
並鼓勵教師投入心力於精進與創新教材製作,以提升教學品質,
於每年辦理教學優良暨傑出教師及優良教材遴選,獲獎者將於校慶時頒發獎項及獎金予以肯定。
*實際辦理期程及申請細節,依本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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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條件) |
遴選學年度結束時,於本校任教期滿一學期之專任(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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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規定 |
- 申請獎勵之教材應於申請之學年度前二年內完成,且實際用於本校課程達 4 小時以上。
- 舉凡未曾在本校獲得獎勵之教材(含初版及再版),均可提出申請。
- 每人每學年得申請一件為限,每件教材以一位申請人為代表提出,共同著作應註明每
位作者之貢獻。
- 相同教材,獎勵以一次為原則。已獲獎勵之教材經改版可再提出申請惟其內容須與前
版之差異達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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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類別 |
- 學術專書或教科書:著作並出版與所授課程相關之學術專書或教科書。
- 課程講義:獨立編纂之課程講義(含實驗手冊及 PBL、CBL 教案等)。
- 教具:因應實驗、實習、課程及教學需求製作具創意性之教具(非投影片及掛圖),如模型、標本、儀器等,若改良應有明顯之重大修訂或改進。
- 數位教材:透過影音、簡報或動畫等多媒體方式呈現並實際應用於課程之自製教材(含影音串流、多媒體動畫、互動式教學網頁、APP 軟體、電子書及 E 化教學平台之系統性數位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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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程 |
依本中心每學年度第一學期公告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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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獲獎人應配合教務處辦理成果發表、進行經驗分享與傳承等相關活動。
- 提供獲獎教材供教務處公布於本校相關刊物或網頁於相關活動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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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辦理期程及申請細節,依本中心公告為準。